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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拟试点“以房养老”记者为你解读该政策

2011-08-26 10:17:55来源:海峡导报作者:记者 蔡耀宗/文 张向阳/图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台海网8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蔡耀宗/文 张向阳/图)日前,《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规划》中一大亮点是,福建将积极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业务。

  对于福建人来说,“以房养老”绝对是一个新鲜事物。为何要开展这项业务?它将遭遇哪些阻力?前景如何?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市民、政界、学界、企业界各方,为你解读“以房养老”政策。

老年市民:房子要留给子女

  你能接受 “以房养老”吗?导报记者随机采访了福州部分老年市民,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是:房子是要留给子女的。

  “传统观念将是这项业务开展的最大障碍。”福建知名地产专家、福州大学教授刘福泉表示。

  刘福泉说,按照传统观念,老人身故后应该把房子留给子女,现在却要提前卖给保险公司。即便是出于经济上的压力,但因为家庭的束缚,也会令很多老人对这种养老方式望而却步。

  “这与老年人再婚难的性质相似,许多年轻人反对父母再婚,是怕继父母将来分财产。同样,小一辈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同样也会反对老人‘以房养老’。”

  省老龄委此前也曾对此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能够接受“以房养老”的大部分是高学历老年人,一般老年人都无法接受,理由就是“房产要给子女继承”。

金融机构:风险太大没兴趣

  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又是怎么看的?省老龄委的调研显示,当前金融机构对这项业务的兴趣不大,因为风险较难控制。

  “住宅产权70年大限”就是保险公司一大担忧。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理财师陈茜分析说,一般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抵押房屋使用权剩余年限的估值就很难。“估高了,我们吃亏;估低了,房主不愿意”。

  对于市民来说,“以房养老”同样存在风险。在福州工作的李先生拥有一套价值120万的商品房。他说,关键看保险公司出的价格。“若其出的养老金太低,而房子又看涨,那我宁可把房子卖掉。”

  “因此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能对房子的价值及投保人的预期寿命进行合理评价,才能确定养老金的额度,且要双方都能接受。”刘福泉说。

业内专家:可作为探索方向

  虽然“以房养老”业务要展开会面临很多障碍,但无论是受访市民还是专家,都觉得这是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向。

  泉州的王先生今年57岁,名下有2套房子,虽然声称将来要把房子留给儿子,但他说“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制度探索非常好。“儿子若不孝顺的话,房子干吗给他们,那就自己养老。”

  刘福泉认为,在当前高物价、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老年人就靠一点点退休金生活,很难活得比较有尊严。他表示,“以房养老”可以是增加老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途径。

  陈茜则表示,现在养老途径很多,比如银行基金定投做养老,借助信托做养老,但这些都必须具备充足资金做投入,且必须对市场有比较好的判断。

  “‘以房养老’从表面看不要投入任何现金,只要将房产抵押出去,还可以继续居住,每个月可以领取养老金,所以若有法律、政策等做保障,这种新型养老方式值得老百姓选择。”

小贴士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作抵押,每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一直到身故。在此期间,老年人可继续在此房产内居住。老人身故后,房屋产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这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 (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省老龄委综合处郭处长介绍,我省希望通过“十二五”规划,使人们逐步认识到 “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方式。但他也坦承,这项业务的具体细则还没出来,还在探索阶段,“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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