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简称统一代码)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率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范围正式试点实施,新设企业可领到使用统一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项改革试点贯彻了李克强总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考察时强调“福建要当好改革先行者,推动全国年内实现"一照一号"”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在三个片区试点成熟后在全省推广,为全国全面实施“一照一码”改革探索经验。
实施统一代码制度,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不但方便了企业,而且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性,也将有效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效能,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