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购买保险服务,从国际上看,是一种强化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小康水平的逐步提升,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尤其是2014年国务院“保险新十条”的颁布和各地贯彻落实细则的推出,对保险业发展和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本文基于从社会风险管理出发,思考社会风险管理的运作模式以及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领域和保险公司如何面对这一新的业务发展趋势。
【关键词】政府购买 商业保险 社会风险 服务
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险服务的事项,有条件委托给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来完成,并根据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在国内,它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将成为政府实施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新皇冠体育: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保险“新国十条”,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多种形式购买保险服务,充分运用市场化体制,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不仅为保险业进入巨大的保险保障市场提供了宽阔途径,也为政府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安定稳定指明了方向。
一、新皇冠体育:政府购买保险
(一)社会发展必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我国经济进入中等发展水平阶段,社会公众对于公共服务,尤其是保险保障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与此同时,长期以来政府充当着社会公共服务的唯一生产者和服务者,处于天然的垄断地位,由于其缺乏持续的竞争压力,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的低效、机构人员膨胀以及服务制度与服务功能缺失,受众不甚满意等问题,从而无法保证公共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些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调整政府单一提供的模式,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避免政府自身承办服务单一性、资源和能力有限性等弊病,满足民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多的需求。
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政府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首先是有利于实现政府相关职能转变,将使政府由公共风险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政策的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政府通过有效的制度引导安排,有针对性地引进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体制,以实现公开、透明、高效地为全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其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地经济压力加大,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有利于节约服务成本,尤其是在人力成本不断攀升的今天,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已有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进而减少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行政经费投入,并且腾出时间精力加强对服务商的监管指导,不仅可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有效提升服务品质,降低行政风险。
(二)国际成功经验
保险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种。在国际上,通过购买提供公共服务已是各国的普遍方式。上世纪80年代以来,英、美、澳、日等国家在政府提供服务的低效率和垄断性所产生的巨大压力下,经过实践摸索,都逐步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到了政府改革的实践框架之中,并取得了重大成效。
以美国为例,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对公共部门的补贴一直居高不下,随着社会新矛盾、新问题的集中出现,尤其是社会福利开支数额过大等问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为此,痛定思痛,自上世纪80年代起,美国政府决心“以私补公”,即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和促进私营部门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最终实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减轻财政负担的目标。在改革过程中,美国公共服务购买采用了许多方式,其中最主要的是合同出租和公私合作。到目前为止,美国联邦政府已经与私人公司、研究机构和个体顾问签订了大约2000万个合同,每年所涉及的经费数额占联邦总开支的14%,国防部通过合同出租支出的资金约占其总支出的2/3,能源部和国家航空航天总局则是联邦政府最大的合同签约者。而且美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也很广,比如说道路修建、监狱管理、图书馆运营、自然消防以及社会保险,地方政府的每一个职能都有可能以合同承包形式签约程序进行招标。
(三)政府购买领域
同时,随着商业保险的发展,现如今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资本实力;无论是服务网点,还是从业人员;无论是专业技术,还是保障范围,应当讲我国保险业已经具有了在政府改革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力和条件,为商业保险公司尤其是国有大型保险公司参与政府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新皇冠体育:保险公司服务
(一)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
保险作为一个以风险管理为基本使命的行业,有参与社会治理的天然优势,并有能力以创新的方式化解社会风险。“新国十条”颁布一年多来,从国家到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部署加快发展保险业。尤其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和我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其实在国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之前,就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有益探索,其中的“洛阳模式”更是成为医改范本之一。从2007年起,中国人寿陆续承办了洛阳市17个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仅在2011年,洛阳市分公司服务新农合参合人员262万人,当年新增管理资金6.02亿元,共为255万人次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支付服务,支付金额4亿元。而从实际运作的结果来看,中国人寿参与基本医保的优势,行业有目共睹。根据河南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测算,洛阳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需要增加人员编制约100人,财政投入每年约1,000万元,而把部分业务委托给中国人寿后,服务本质没有改变,运营成本大幅降低,2011年的委托管理费用仅为180万元。这一合作模式有效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现有平台、网络和人员,减轻政府增设经办机构及人员编制方面的压力。同时,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改进了基本医疗保障方案设计,不仅大大降低了服务成本,也提高了当地新农合的医疗保障水平。
而对于中国人寿的成就和经验,监管层也给予了充分认可,时任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在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实地考察时表示,中国人寿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办“新农合”业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方便群众,体现了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走在全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前面。彼时的探索和经验,都将成为日后中国人寿实践和创新的财富,作为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中国人寿必须要以其特有优势和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社会保障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