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12月22日上午,国寿龙岩分公司举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公司方首席代表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兰永洪与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任唐明丰分别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上签了字。当天下午,该集体合同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为了维护公司女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根据省公司的统一部署,从10月下旬起,公司开始进行合同签订的准备:包括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立双方协商代表、合同文本条款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将合同初稿报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等。从11月初合同双方开始进行协商:由职工方向公司送达书面要约(合同);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全部通过合同条款内容。12月初,我司将合同提交各单位进行宣导、审议和表决。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全市系统各单位与会员工一致通过了《龙岩分公司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标志着龙岩分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龙岩公司和谐快速发展。(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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